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实验室净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净化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维护项目概述及维护范围
我中心二、三楼的局部百级实验室、PCR、结核、鼠疫等净化实验室以及相应的辅助房间。其中有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排风机组以及相关的自控系统、强电系统。净化实验室采用上送下侧回的气流组织形式,空调负荷:净化区域风冷洁净式组合空调机组,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采用恒温恒湿控制,净化机组集中控制,全自动运行,实行本地及远程控制。
2.维保方案依据
2.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
2.2《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
2.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
2.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 50365
2.5《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
3、维保方案
3.1维护保养范围
3.1.1以上实验室全部的强电、室内照明、装饰系统、自控系统、净化机组、排风机组、风冷模块空调主机日常保养维护。
3.1.2实验室净化区域内手推门及情报面板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维修备件的更换,实验室的照明灯具损坏的更换。
3.1.3空气净化机组、排风机组、自控系统的维护保养。
3.1.4净化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
3.1.5实验室区域的洁净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温湿度、噪音、照度等的检测,确保能通过具有检测资质机构随时随机检测。
3.1.6其他为保障空气净化系统正常运行所采取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需更换的相关配件。
3.2各实验室要求
3.2.1百级洁净室是指:洁净度100级,≥0.5μm的尘粒数>350粒/m3(0.35粒/L)到≤3500粒/m3(3.5粒/L);≥于5μm的尘粒数为0。
3.2.2十万级洁净室是指: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尘粒数大于352000粒/m³(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0粒/m³(3520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大于2930粒/m³(3粒/L)到小于等于29300粒/m³(29粒/L)的空气洁净程度。
3.3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定期委派维修经验丰富的维保人员对以上维护范围的设施设备予以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等,保证净化空调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温度及湿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保证换气次数满足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季度巡检内容
3.4.1.净化空调主机:
①机组电源检查维护 ;
②机组控制线路检查维护 ;
③机组氟系统检查维护 ;
④机组润滑系统检查维护及润滑性检测 ;
⑤机组传感器检查校正 ;
⑥机组运行参数检查、调整 ;
⑦机组出现故障前预判及处理 ;
3.4.2.净化空调组合式风柜:
①机组配电控制柜检查维护;
②电机及风机轴承润滑性检查维护;
③风机皮带检查维护;
④加湿器检查维护;
⑤风管保温材料检查维护;
⑥送风管及风阀检查维护;
⑦送、回风口清洁,回风滤网清洗消毒;
3.4.3.净化空调氟系统:
①铜管管道捡漏、氟利昂压力检查、保养;
②所有管道保温层检查维护;
3.4.4.给排水系统:
①水管连接处及阀件检查维护;
②刷手池感应龙头检查维护;
③排水管路、地漏检查维护;
3.4.5.电气系统;
①所有照明、指示灯具检查维护;
②主电源及各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检查;
③所有电源箱、柜的检查维护;
④所有控制系统的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
3.4.6.自控系统:
①检查各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②检查各信号给定是否准确;
③各取源传感设备的检查维护;
④各控制设备的检查维护;
3.4.7.门控系统:
①门禁互锁装置的检查维护;
②固定装置的检查维护;
③门锁、型材的检查维护;
3.4.8.净化装饰部分:
①内嵌式不锈钢传递窗滑轮检查维护;
②紫外线灭菌灯的检查维护;
③气密手推门的检查维护;
④门合页、防撞护角检查维护;
3.5半年度巡检内容:
3.5.1.机组及箱门、壁板密封性检查,发现漏风异常,及时处理。
3.5.2.冷、热水盘管检查保养。
3.5.3.检查轴承有无磨损及润换油泄漏、轴承锁定螺栓及其它螺栓的松紧度。
3.5.4.检查机组皮带松动情况及张力、电机绝缘是否达标。
3.5.5.强弱电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动力电线分电箱螺丝松紧、开关闭合漏电按钮试验。
3.5.6.门控系统的气密性检查。
3.5.7.洁净区各级用房洁净度的测定,提供书面报告。
3.6年度巡检内容:
3.6.1.风管风速测定,发现异常及时调节阀门;房间压差测定,保证合理的压差梯度。
3.6.2.供水管水过滤器检查、清洗电磁阀检查、清洗。
3.6.3. 根据GB 50591的规范对全院洁净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
3.6.4.供应商对所有操作均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并接受中心管理人员的检查。
3.6.5.半年或年度大型维护保养时应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实施,降低对中心工作的影响。
3.7质量要求:
3.7.1.维护管理:所有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7.2.维护设备:维保服务单位需配置净化系统维护、检测的必要工具仪器并取得相关机构合格年检报告。
▲3.7.3.维护设备(尘埃粒子计数器):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4.维护设备(温湿度压差测试仪(数字压力计部分)):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5.维护设备(声级仪):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6.维护设备(风速仪):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7.维护设备(温湿度压差测试仪(温湿度部分)):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8.维护设备(照度计):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9.维护设备(风量罩):需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第三方校准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运行管理:洁净室的微环境应符合国家规范,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9.人员管理:维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技术规范《GB 50591》,并遵守中心管理规定。
3.10.档案管理:维保记录及监测报告完整,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并对监测报告进行归纳整理,档案资料维保单位壹份、中心保留贰份;并在维护期满后整理一份成册的年度报告书。
3.11.质量管理:层流效果检查,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季度对洁净室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每季度对各级别洁净室每个机组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每季度对洁净室进行一次尘埃粒子的监测,监控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并记录。
3.12.所有检查应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GB 50591》并留记录,向中心管理方提供书面记录报告。
3.13.每季度对实验室净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指标检测,包括净化区域的洁净度、静压差、截面风速、换气次数、温湿度、噪音、照度的检测,并附《洁净室数据检测报告》。
A:温湿度 B:照度
C:噪声 D:尘埃粒子
E:压差 F:换气次数或风速。
以上技术指标附检测报告到中心相关部门,每次检测数据由双方签字确认备案。
3.14配合中心感染管理科做好感染检测,如果检测有问题同感染管理人员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并加以解决,同时作出详细的报告交中心存档;
3.15建立各类洁净间的主要净化空调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与检修记录;
▲3.16更换实验室过滤器方案(过滤器含在维保报价内);更换标准及要求(如检测数据不合格,由此增加的过滤器更换频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3.16.1.实验室净化机组初效滤器每季度更换一次,初效过滤器阻力、计数效率(≥2.0um)且检测风量在≥2491m³/h的情况下,阻力≤48.9Pa,计数効率≥56.6%。(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过滤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2.实验室净化机组的中效过滤器每半年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阻力、计数效率(≥0.5um)且检测风量在≥2001m³/h的情况下,阻力≤78.8Pa,计数効率≥94%。(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过滤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3.实验室净化机组的高效过滤器每两年更换一次,高效过滤器阻力、计数效率(≥0.3um)且检测风量在≥996m³/h的情况下,阻力≤207.7Pa,计数効率≥99.9996%。(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过滤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维保费用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维护内容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实验室装饰系统 | 定期检查或修复墙、顶面等密闭性工作,对局部漏风、破损等地方予以修复。 | 项 | 1 |
|
2 | 实验室照明系统 | 定期对气密度检查、照度检测、紫外线灭菌更换、应急灯后备电源测试等工作 | 项 | 1 |
|
3 | 实验室控制面板系统 | 对按键、控制、主板、设置等功能进行测试、检修工作 | 项 | 1 |
|
4 | 实验室配电系统 | 定期对各个主、分配电器柜系统漏保测试、校检等 | 项 | 1 |
|
5 | 实验室高效送高效送风口 | 每季度对天花漏风率测试、密封修复等工作 | 项 | 1 |
|
6 | 实验室回风口 | 定期对实验室的回风口清洁、消毒处理等工作,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 项 | 1 |
|
7 | 实验室手动门 | 定期对实验室的所有门体、框及门锁开闭和测试及修复 | 项 | 1 |
|
8 | 实验室净化空调机组系统 | 对机组内壁板、风机、电机、表冷器、电加热器、灭菌装置、加湿器、喷管清洁及保养; | 项 | 1 |
|
9 | 实验室模块机组 | 对模块机机组风机、电机、冷热水管路、阀体、阀件予以检修,对管路气密性、灵活性测试。 | 项 | 1 |
|
10 | 实验室净化机组自动控制系统 | 定期对控制元件、电气元件、变压器、变频器及plc系统测试;以及校正压差开关、压差计等装置 | 项 | 1 |
|
11 | 实验室暖通系统 | 定期对整个洁净区的暖通系统中风管、消声器、保温层、风阀等的气密性、灵活性测试 | 项 | 1 |
|
12 | 排风机组 | 对机组内壁板、风机、电机、滤网等清洁及保养; | 项 | 1 |
|
13 | 过滤器 | 初效过滤器每季度更换一次,中效每季度更换一次 | 项 | 1 |
|
14 | 过滤器 | 高效过滤器每2年更换一次 | 项 | 1 |
|
15 | 第三方检测 | 五层全部洁净功能房间洁净度、温湿度、照度、压差、噪音、沉降菌等指标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 项 | 1 |
|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本次维保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我中心考核合格后则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2、付款方式:每年服务验收合格后,中选服务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进行支付结算,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
3、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4、维保服务商应每季度定期委派维修经验丰富的维保人员对以上维护范围的设施设备予以巡检、不定期突发故障的处理等,保证净化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维保方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
5、维保、维修费用承担:单价超过人民币伍佰元的材料及零配件(初、中效除外)不在维保费用之内,所有人工费用均包含在维保费用之内。
6、保证净化实验室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的要求。维保服务商随机一次(年中或年底一次)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维保服务商负责检验费用,检测范围包括整个实验室净化区域及压力控制区域。经过相关检测机构对净化、压差等检测指标达到合格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如未合格,维保服务商立即整改,由此增加检测频次和维保费用均由维保服务商承担。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5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 |
2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42分 | 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42分。每有一项重要性参数(带“▲”号的参数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最多扣22分,其他一般指标有负偏离的,扣0.5分,最多扣20分,扣完为止。 |
3 | 服务方案 | 16分 |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净化实验室维护措施、层流净化空调维护措施、设备层维护措施、维修组织措施、维修过程中运行保障措施、维修后运行质量保障)进行评审,上述内容齐全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8分 | 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应急处理方案④定期巡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上述内容齐全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5 | 人员配置 | 13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中级及以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师证书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中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应急管理局颁布的熔化焊接与热切隔操作作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全的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中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应急管理局颁布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操作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全的不得分。 4、拟派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二级及以上的管工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中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应急管理局颁布的低压电工操作作业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全的不得分。 6、拟派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应急管理局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操作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不得重复计分。②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履约经验 | 6分 |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疾控实验室净化系统维护),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项目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六、比选相关其他事宜
1、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标。
2、本次项目最高预算7万元。
3、报价公司须提供的资质条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公司须提供的承诺函原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规范投标承诺书。
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需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报价公司鲜章)。
6、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投标文件可快递至我中心(需用顺丰快递)或递交到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306办公室。
7、联系方式: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996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12-3352377
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