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1/4 16:08:49

浏览次数:

27286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全球每年新发病例约1000万人,每年约150万人死于结核病。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结核病高负担国家,肺结核报告发病数位居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第二位,结核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结核病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技术措施

(一)结核病预防。

1.接种卡介苗。

为新生儿婴幼儿接种卡介苗。

2.推行潜伏感染者的预防性治疗

逐步对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中的结核病发病高危人群开展预防性治疗。特别是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和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的5岁以下儿童

3.实施感染控制。

在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口聚集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将肺结核患者与其他人员进行分区管理,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预检分诊、快速诊断并提供有效治疗、倡导呼吸卫生、保证良好通风、采用紫外线杀菌和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措施进行感染控制。

(二)控制传染源。

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诊断、治疗、管理和关怀服务。通过早发现、早治疗肺结核患者,减少和避免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

1.多途径发现患者

通过因症就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主动发现和健康体检等多种途径发现肺结核患者。对所有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开展耐药筛查。

2.推广使用新诊断技术。

在巩固原有实用技术的基础上,推广使用快速、准确的分子诊断技术。

3.规范治疗患者。

推行以标准化治疗方案为主的规范性治疗措施,对于有循证医学证据(药敏试验结果、临床药理学检查结果等)的患者可结合其治疗史以及合并症等具体情况,科学、慎重地调整治疗方案、疗程和药物剂量。

4.开展全方位患者健康管理和关怀服务。

对患者开展全疗程的治疗管理和一体化的关怀服务。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利用“互联网+”技术辅助等创新方法开展患者管理工作。

(三)疫情监测。

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对诊断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均应报告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专科医院对诊断的活动性结核患者,均应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其诊断、治疗、管理和转归等信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

(四)健康促进。

动员社会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等参与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控良好氛围。采取多种途径和传播手段,对社会公众和重点目标人群、重点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

(五)科学研究。

针对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科技薄弱环节加强科学研究,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在结核病防控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推行循证施治、循证决策、科学防治的政策、策略和措施。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提供结核病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地方政府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经费筹措机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的衔接,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切实降低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

(三)工作保障。

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医疗机构结核病患者报告、登记和转诊流程;提升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联系电话

0812-3373399

周一至周五 9:00-17:00